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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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801,304.2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00,079,458.73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00,079,458.7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007,945.87元,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0,003,972.94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285,479,962.12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99,381,022.04元。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61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计派送现金红利46,805,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命营养品、医药制造类产品的销售及医药商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生命营养品主要为合成维生素E、天然维生素E、维生素A、维生素H、维生素D3、辅酶Q10、β-胡萝卜素等脂溶性维生素和类胡萝卜素产品。
医药制造类产品主要为盐酸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本芴醇、蒿甲醚等医药原料药和“来立信”(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及其片剂)、“来可信”(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加立信”(注射用替考拉宁)、“来益”(天然维生素E胶丸)等医药制剂。
医药商业业务主要是公司下属医药流通企业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以配送中标药品为主,以零售为辅,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所有物料均按生产工艺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质量标准采购,建立了原材料供应商评价体系和原材料检验控制制度,审定合格供应商并定期复核,保证原材料的品质。提供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供应商需经过FDA、TGA等认可。
公司医药商业业务主要通过直接向制药企业进行采购,代理其产品在浙江省的销售,或向其他销售代理商采购药品后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商与批发商。
2、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的各生产线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生产。销售部门制定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调度部制定生产总计划并了解进度,统一协调;车间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监督安全生产;质量保证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和工艺流程进行监督检查。
3、销售模式
生命营养品根据适用对象分动物营养品和人类营养品,主要用于饲料添加剂,以及食品、膳食补充剂和化妆品领域。动物营养品主要以自营出口的方式销售至欧美地区,同时也通过国内外贸易公司或中间商销售至南美、东南亚等非主流市场。人类营养品主要通过与规模较大的膳食补充剂生产企业、大型化妆品公司直接建立业务关系,并与有实力的分销商建立合作关系。
公司医药原料药绝大多数用于出口,且以自营出口为主,少量通过贸易公司、中间商出口。医药制剂产品则主要采用学术推广和代理分销两种模式进行销售。
医药商业主要是公司下属医药流通企业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在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下,以公立医院为主要目标市场,以服务为手段,凭借规范经营、规模经营来赢得发展。来益医药已于2014年9月通过了新版GSP现场检查,检查结果良好,并于2014年10月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7日止。其特色品种——冷链药品和麻精药品,在药监部门的日常检查中,均以无缺陷项通过检查。来益医药荣获了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十二五”最佳管理创新奖,并获得“拱墅区重点骨干企业”光荣称号。
(三)行业情况说明和业绩驱动因素
维生素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目前处于供给高度集中、需求平稳低速增长的成熟期,市场需求主要来自于其下游的饲料、食品、医药等行业,受宏观经济、消费需求等因素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E受新竞争者加入影响,原市场供应格局被打破,维生素E产能增加,全年平均价格处于近年来的低位,这是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
医药行业关乎民生,周期性、区域性不明显。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医学的发展,全球医药行业呈现出增长的趋势。近年来,国内在原料药生产技术等方面进步迅速,在诸多品种上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加上国内制药企业加强了国际认证工作,积极与国外医药企业合作,逐步打破了国际医药巨头的技术壁垒。报告期内,政府对医药行业的监管也日益严格,医药改革力度加大,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明显提高了环保和质量安全等门槛,规范并推动了医药行业的发展。受招投标、医保控费、限抗等政策因素影响,药品价格呈下降趋势,政策变化带来的降价风险成为影响公司业绩的又一因素。
(四)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全国医药大型综合性化学制药企业,2009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列为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报告期内被列入“2015年浙江省技术创新能力百强企业”、获评“首批‘八大’重点产业人才工作示范点”。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脂溶性维生素、抗耐药抗生素、氟喹诺酮类抗生素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合成维生素E产量国内最大,为全球第二大生产商;天然维生素E产量为国内最大,全球第三大生产商;β-胡萝卜素和斑蝥黄素是全国最大、全球第三大供应商;盐酸万古霉素及替考拉宁已占全球产量的40%以上;公司制剂产品:乳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商品名“来立信”)占全国销售的20%以上,注射用盐酸万古霉素(商品名“来可信”)占全国销售的30%以上,注射用替考拉宁(商品名“加立信”)为国内最大生产商。目前,浙江医药已发展成为一家技术先进、规模庞大、实力雄厚、对全球市场具有影响力的医药企业。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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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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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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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需求减退,主导产品价格深度下跌,国内医药改革政策密集出台,药品价格下降,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9,666.2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80.1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68%。在外部环境更加严峻的情况下,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降费增效,努力稳定市场份额,提高产品技经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多年的转型战略实施,公司产业结构的积极变化已经显现,正在逐步朝着生命营养品与医药制造双轮驱动的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合成维生素E、天然维生素E、维生素A系列等产品价格均处于下滑通道,生命营养品类实现销售收入169,611.34万元,同比下降22.94%。2015年公司医药制造实现销售收入95,992.64万元,同比增加29.97%,一是因为医药原料药两大主要产品盐酸万古霉素、替考拉宁2015年市场情况得到改观,销量显著上升;二是品牌制剂产品(来立信系列、来可信、加立信、来益)因作用机理优良、产品质量国内领先,销售保持平稳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创新药和仿制药的研发工作均取得较大进展。苹果酸奈诺沙星及其胶囊通过现场动态核实,其注射剂完成Ⅲ期临床试验解盲,达到主要疗效终点。抗HER2-ADC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入Ⅰ期临床,国内已递交注册申报材料并获得受理。甲磺酸普喹替尼获得Ⅱ、Ⅲ期临床研究批文。抗肿瘤创新药XCCS605B获得Ⅰ、Ⅱ期临床研究批文。盐酸头孢唑兰和溴夫定片获得药物临床批件,开始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报告期内,技术创新大力助推转型升级。替考拉宁发酵单位和提取收率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为100%。盐酸万古霉素单批次产量提高20%以上。2015年公司申请国际国内发明专利33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0项,授权国际国内发明专利18项。
报告期内,昌海新区建设按计划进行。左氧氟沙星、天然维生素E分别于2015年6月和11月正式投产。维生素A中间体及配套项目力争在2016年年中分期投产。达托霉素于2015年6月完成设备安装。截止报告期末,口服固体制剂和软胶囊项目完成设备招投标。无菌粉针制剂项目完成主体设备的安装调试,下一阶段将进行产品稳定性研究。报告期内,环保技术成为新区的一大亮点,可燃废气及高浓度废水经焚烧副产蒸汽降低成本,废水处理工艺实现技术突破,COD降至500mg/L以下,浙江省首个环境保护类院士专家工作站落地昌海生物。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医药流通企业来益医药新建的自动化信息化现代物流基地完成施工和竣工验收,力争在2016年下半年完成内部建设并投入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大健康产业稳扎稳打,扎实推进。天然维生素E、辅酶Q10、叶黄素三大保健品销售药店终端超过12000家,已进入北京、上海、广东、重庆、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云南、贵州、山西、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区。上海维艾乐将“好心人辅酶Q10”的品牌推广与公益活动相结合,知名度日渐累积;“来益叶黄素咀嚼片”因其纯天然途径提取,良好的作用机理经临床证实,需求增长迅猛。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换届选举,董事会任命的新一届经营层领导班子更加年轻化、专业化,将为公司的后继发展带来更多的创造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命营养品实现销售额169,611.3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7.72%,同比下降22.94%;医药制造实现销售额95,992.6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1.35%,同比上升29.97%;医药商业实现销售额182,761.9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0.64%,同比减少0.98%。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受市场需求疲软和新竞争者加入影响,自2014年四季度以来,合成维生素E价格持续低位,市场供应格局产生变化。因外部因素刺激市场预期,维生素行业呈现回暖迹象。与此同时,要素成本上升、新环保法的实施也将会对维生素行业带来一定的压力。
随着医保控费、招投标政策、公立医院改革、互联网+、加快药品审评审批及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等行业政策的落地执行,国内医药行业将迎来整合分化的非常时期。药品降价趋势,将推动医药生产企业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和开发该附加值的新产品。国家对新药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大,鼓励药品创新,将引领医药行业向高效、合理、创新的方向发展。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大力推进“品质标准化、管理国际化、科研原创化、资本市场化”进程,坚守医药主业,坚持“三高二低一结合”的产品开发战略和“质量领先、树立品牌”的市场开发战略,以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产品重心从原料向制剂转移,销售市场从国内向国内国际并重转移,保持生命营养品行业优势地位,进一步推动特色原料药和制剂的发展,实现从普通医药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为世界领先的制药强企的长远目标。
(三) 经营计划
综合分析公司面临的行业态势,充分考虑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下给企业带来的诸多不确定因素,结合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竞争格局,公司2016年经营目标确定为:实现营业收入45亿元,净利润1亿元(以上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达到上述经营目标,公司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实施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继续做好产品的工艺验证、处方研究工作,提高产品技经水平;实行从研发立项、小试放大到中试验证,最后到生产控制的垂直项目管理体系,使研发面向市场,面向客户,提高效率;
2、按计划推进生命营养品、特色原料药及制剂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的投产,围绕制剂国际化战略,加快新区出口制剂项目建设;
3、加强与国际大公司在ANDA方面的国际合作,积极引进药品国际注册、申报、认证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4、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制定和落实科技、管理、生产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再提高计划;
5、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实现互联网+仿制药+保健品模式,探索新经济常态下的市场模式和销售模式。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品结构风险
经过近几年的产品结构调整,公司的产品集中度有所改观,但是一品独大的格局依然存在,导致主导产品价格深度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大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培育和扩大优势产品群,继续对产品结构调整升级,最终实现生命营养品和医药产品均衡发展。
2、市场风险
药价降价风险。当前医药行业出台的招投标、医保控费、二次议价、限抗等政策,使得药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药品降价风险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跟踪政策变化,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汇率风险。全球经济形势复苏多变,公司面临着出口国家和地区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将选择性地借助金融工具降低汇率风险。
3、产品研发风险
产品研发具有低成功率、高风险的特点,从确定研发方向立项到临床成功再到获批生产上市都经历很多复杂的环节,每一个阶段都有可能失败,前期大量资源的投入存在无法取得回报的风险和可能。
4、折旧风险
昌海新区已初具规模,资产扩大的同时也带来折旧风险,投产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增加了在产产品的成本压力。
5、环保及安全经营风险
新环保法对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加大,重者可能面临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处罚。此外,由于生产过程操作不当或者员工安全意识不强,也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而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作为医药制造企业,公司将严格落实相关法规要求,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达标制度。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生物公司)、新昌县来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生态公司)、浙江创新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生物公司)、杭州来益生命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来益公司)、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医药公司)、浙江来益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益进出口公司)、上海来益生物药物研究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来益公司)、上海维艾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维艾乐公司)、浙江海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隆公司)、香港博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昌公司)、维泰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泰尔公司)、ZMC欧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ZMC欧洲公司)等12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6-01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在昌海生物分公司质检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十一人,实际参加董事十一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春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801,304.2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00,079,458.73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00,079,458.73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007,945.87元,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0,003,972.94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285,479,962.12 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99,381,022.04元。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610.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含税),计派送现金红利46,805,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制订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要求,同时在注重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故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5年年报全文及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年报摘要同时登载于2016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正文同时登载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张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推荐夏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意见:被提名人夏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董事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夏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刊登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刊登的《浙江医药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刊登的《浙江医药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2、浙江医药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3、浙江医药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兵,男,1969年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至2008年2月历任63672部队第七研究室工程师、科技处科长、办公室主任,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63650部队司令部科技处处长,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先后担任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国内业务发展部副经理、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投资运营部经理。其未持有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6-012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在昌海生物分公司质检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五人,实际参加监事四人,监事曹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孙槐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长单江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工作原因,公司监事单江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并辞去监事长的职务。公司监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推荐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斌,男, 1978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2年至2004年任交通部第一公路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科副科长兼江浙皖三省财务总监,2004年至2008年历任中交一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08年至2015年人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计财部高级业务经理、计财部副经理。2016年至今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其未持有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绍兴滨海新城沥海海东大道西路 97 号绍兴市海悦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16年6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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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还将听取《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已经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8经公司第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6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5 年 6 月 2 日、6 月 3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2:00——5:00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5211969
传真:0575─85211976
联系人:巫梦梦、张益飞
联系地址: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楼(综合楼)3 层
(邮编:312366)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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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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