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来一碗冰冰凉凉的烧仙草
清爽又解暑
但有些商家为了让口感更好
竟违法掺入硼砂
烧仙草、白凉粉中掺入硼砂
夫妻二人分别获刑6个月
近日,福建省漳平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在烧仙草、白凉粉中掺入非食用物质硼砂的案件。
据了解,2017年、2018年的夏天,被告人林某、戴某夫妻二人制作白凉粉和烧仙草,以每斤3元至5元的价格售卖给街边过往行人。2018年7月,漳平市市场监管局查获被告人林某销售的白凉粉和烧仙草。经检测,送检的白凉粉中硼酸含量为552㎎/kg;送检的烧仙草中硼酸含量为839㎎/kg。
漳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戴某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处罚。被告人林某、戴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被告人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禁止被告人戴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硼砂是什么?
1克即可中毒!
硼砂,通常为含有无色晶体的白色粉末,易溶于水,可用作清洁剂、化妆品、杀虫剂等,毒性较高,若人体摄入过量,易引起多脏器蓄积性中毒。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成人致死量为15克,婴儿致死量为2—3克。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
将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
自2008年以来,卫生部陆续发布了六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其中第一批就将硼酸与硼砂列为非食用物质,其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包括米浆粿、烧仙草、粽子、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相关规定,非法添加硼砂行为构成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 多看点▶
1. 为使粽子口感更佳
粽叶与粽子不粘连
早餐店老板违法掺入硼砂
2019年5月,经营早餐店的黄某为使售卖的粽子口感更佳、粽叶与粽子不粘连,遂在蒸煮粽子的水中加入非食用物质硼砂。
广东省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对该店的粽子抽检时发现,粽子中含有硼砂,不符合SB/T10377-2004《粽子》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场查扣全部粽子及白色物质(硼砂)1袋。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在蒸煮粽子的水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硼砂,制成含有硼砂的粽子出售给他人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黄某使用硼砂的量不足100克,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遂对其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的判决。
2. 除了食品外
儿童爱玩的“水晶泥”
也可能含有硼砂!
晶莹剔透、QQ 弹弹、近年来,像果冻一样的“水晶泥”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但是,这种水晶泥被有关部门点名了许多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可能含有硼砂。
市场销售的水晶泥大部分含有硼砂成分,如果孩子不小心误服,或者用手玩了之后忘记洗手,就有可能吸收硼砂,损害身体健康。轻者可能引起呕吐,重则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甚至导致死亡。
提醒消费者
若发现商家有添加硼砂的不法行为
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漳平市人民法院 龙岩普法 楚天都市报 贵州都市报
编辑/孙蕊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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