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一种责任,因为只有自己保持美丽,才能让生活更美好,让家庭更幸福。说到爱美,不少人尤其是女性朋友们都会用上化妆品来保持自身的美丽。下面就有一个关于化妆品的故事:
2016年10月18日,湖州公安破获了一起销售假冒欧诗漫、自然堂、韩束、欧莱雅、百雀羚、温碧泉、妮维雅、高夫等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
扣押涉案假冒欧诗漫、自然堂、韩束、欧莱雅等注册商标的伪劣商品,涉案价值达1000余万元。
网上有关假冒伪劣化妆品的小笑话:
“祖马龙香水”
远看祖马龙(JO MALONE),近看猪一笼(JO ALONE)。
“香奈儿Coco香水”
GOGO CHENALE——狗狗谁拿了!
“宝格丽绿茶经典淡香水”
这个叫新雅诗兰,用的宝格丽绿茶的瓶子和颜色。
不贴标直接印字,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中英文对照的题目!那个省略号真是让人浮想联翩。
“范思哲粉钻香水”
纽约味的粉钻,原来纽约的味道就是山寨的味道。目测里面是紫色亮片指甲油,突然觉得那个瓶子当指甲油还真是挺不错的。
“香奈儿男士香水”
诱惑她,只需一瓶。灌下去,她就该送医院了。
假冒伪劣化妆品的危害
假冒伪劣化妆品是人工化学合成香料制成,里边的有害物质比较多,会引起刺激反应。有些假冒伪劣香水还是将有毒香料掺在劣质溶液中配制而成。
会引起过敏反应:这种反映就是使用了几天以后,皮肤发红,出现一些小疹子,甚至水肿。严重的会诱导皮肤发生肿瘤。
即使短时间内没有产生大影响。但是这种有毒物质会在体内的蓄积,从而引起肌体各种不良反应,最主要的就是中枢神经系统,如失眠乏力,记忆力不好,特别是情绪的变化是非常明显的。
所以,千万不要冲着这些“大品牌”化妆品倍有面,等到伤了皮肤伤了心就悔之晚矣。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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