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刻汲取平鲁区万通源煤业“11·11”透水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水害事故发生,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从八个方面进一步引深做细全市煤矿防治水工作。
一、强化防治水责任及措施。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切实履行好防治水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防治水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及管理制度,明确煤矿防治水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逐级落实到科队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开展水害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制定水害防治措施,强化指挥调度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隐蔽性致灾因素排查。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通过小窑调查、地面勘探、井下物探和钻探等综合手段,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水、小窑水、采空水的位置和水量,做到掘前、采前水害资料清晰、安防措施到位。建立完善各类防治水的原始记录、台帐、图纸等基础地质资料。凡未完成水文地质勘探的、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清楚的矿井不得进行生产或建设。
三、严格执行防治水“分区”管理 。严格落实防治水“三区”隔离措施,“可采区”要与矿井生产衔接计划相匹配,“禁采区、“缓采区”、“可采区”必须实施有效隔离,未实现隔离的煤矿要优先安排隔离工程或措施。严格按照分区管理论证报告审定的“三区范围”,及时将“三区”填汇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当“三区”范围或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及时重新修订防治水分区管理论证报告。
四、严格执行老空区“三线管理”。合理分析,划出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内探放水钻孔布置应当遵循《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要求,从警戒线到探水线的钻孔布置,应逐步加密,长短结合,警戒线以外区域探放水作业,先进行物探超前探测,并进行钻探验证,经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将老空积水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并根据调查、探查老空区积水资料及时修订。
五、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制度。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相关制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专门探放水队伍、专用探放水设备。在采掘前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程序,在钻探中必须长短探相结合,互相补充验证。煤矿主要负责人签订授权书,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要果断处置,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
六、推动科学探水和治水工作。煤矿企业加强与煤炭院校、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合作;加强与省内外防治水工作管理先进的大型煤炭集团企业交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装备和新工艺;建立地测防治水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煤矿探放水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探放水钻机和成熟的钻孔轨迹技术装备。
七、严格水害应急和现场处置方案。煤矿企业制订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进行一次救灾演练。有透水征兆或发现险情时,现场负责人员要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汇报,并立即启动本矿井的水害应急预案,组织井下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八、加大执法检查和治理整顿力度。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加大防治水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力度,将煤矿防治水列入检查内容的重中之重,对本辖区水患严重矿井实施重点盯守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防治水管理不力或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探放水的煤矿企业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
(编辑:玉琼)
版权声明:CosMeDna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www.cosmedna.com/article/746828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