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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页PPT - 票据业务法律逻辑与风险防范都在这里
《票据法》第二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 表明汇票的字样;(二)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 确定的金额;(四) 付款人名称;(五) 收款人名称;(六) 出票日期;(七) 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相对记载事项——如未记载, 适用法律规定《票据法》第二十三条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 应当清楚、明确。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 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 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 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法院观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背书人
对票据进行形式审查, 确认票据不存在形式上的瑕疵, 包括签章及必要的记载事项。票据的转让、取得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并支付合理的对价。版权声明:CosMeDna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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