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朱玲) “谁能想到,这么漂亮的小东东却是假药呢。以后一定要注意了。”前不久,江苏省高邮市某儿童食品店老板李某面有愧色地对高邮市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说。
2019年4月20日,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大检查,执法人员张祥和赵雷走进位于环城路的一家儿童食品店,店内窗明几净,柜台内的儿童食品琳琅满目,美不胜收。张祥和赵雷认真查看柜台内陈列的商品,一款漂亮别致的小玻璃瓶引起了赵雷的注意。赵雷拿起小瓶仔细端详,小瓶的标签上写着“サフテFXネオ®目藥”字样,赵雷不禁心头一凛,这像是日本货。再看柜台内,还有“面包超人粉色”等字样的小瓶,数了一数,共7个品种,12个批次,均无中文标识。一直陪伴在侧的老板李某笑容可掬地解释说:“这其实是孩子用的眼药水和止咳糖浆,是正宗的日本货,你看漂亮吧,小日本就是聪明。”赵雷严肃地说:“既然是药品,为什么没有标示药品注册证号?还有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呢?”李某显然大出意外,他惊谔万分地愣在了那里,口中喃喃地说:“我只是看它漂亮就进了货,哪想到这一层呢?”
张祥赵雷对上述产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经分管局长批准,立案调查。
随后,赵雷将这7个产品拍照传给具有翻译资质的江苏钟山翻译有限公司要求翻译。该公司立即安排人员进行翻译,并很快将翻译件传了过来。货架标签名称为サフテFXネオ®目藥、贵妇玫瑰眼药水、PC眼药水、面包超人粉色、面包超人蓝色、面包超人红色、狮王祛痘膏,按包装标示翻译成现代汉语的名称分别为,参天FX NEO眼药水、Beautéye眼药水、玫瑰PC眼药水、ムヒ儿童感冒糖浆Pa、ムヒ儿童止咳糖浆Sa、ムヒ儿童感冒糖浆Sa 、PAIR祛痘膏。
经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其7个品种的产品属于依照该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该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情形,应按假药论处。该局向李某送达了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认定意见函。
随后,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高邮市公安局侦查,从案情来看,鉴于李某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其销售的药品数量较少,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社会危害性较小,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该不起诉决定书,对该案继续调查处理。
经查,李某销售假药的情况如下:FX眼药水未销售6瓶,已销售5瓶,零售价每瓶45元,货值495元,违法所得225元;贵妇玫瑰眼药水未销售4瓶,已销售没有,零售价每瓶128元,货值512元;Pc眼药水未销售2瓶,已销售1瓶,零售价每瓶65元,货值195元,违法所得65元;面包超人未销售6瓶,已销售2瓶,零售价每瓶85元,货值680元,违法所得170元;狮王祛痘膏未销售3瓶,已销售1瓶,零售价每瓶118元,货值472元,违法所得118元由于李某销售的ムヒ儿童感冒糖浆Pa、ムヒ儿童止咳糖浆Sa、ムヒ儿童感冒糖浆Sa在其电子销售系统中统称日本面包超人咳嗽药,且销售价格一样,故以上三种药品统称面包超人。李某销售假药的货值金额2354元,违法所得578元。
最终,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决定,除责令改正外,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经营的假药21盒(瓶);没收违法所得578元;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即罚款470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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