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公布的,今年1月1日0时0分01秒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已经生效、正在发酵。体量巨大、数量庞大的网商,需要注册执照、申领许可证、申报和规避减免税收——规范电商的大趋势下,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的小趋势来了。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背景
韭菜论也好,食药妆品安全论也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论也好……以上都是观点,事实是:
2018年4月,腾讯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2018 )》指出,2017年全国数字经济体量为26.7万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比重32.28%。已经占到了GDP三分之一的体量,这就是电子商务法出台的最大背景。
都管谁——谁都管
电子商务法管的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九条专门定义了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大家再通读一遍第九条,并咂摸一下黑体字,笔者举例说明:
平台经营者:淘宝、京东、微店、有赞等等平台,以及像吴晓波的“美好PLUS 的匠心产品”平台、罗振宇的“好东西·有道理”平台等等,和线下商业类比的话,就好比线下的商场;平台内经营者:入驻以上平台的所有卖家或者说店小二,和线下商业类比的话,就好比线下的商场里的柜台;自建网站:纯粹的自建自营的网站其实比较少,主要是各大品牌的官方商城,格力官方商城啦、小米官方商城啦——而比如罗永浩的锤子科技官方商城,实际上应当归类为平台。其他网络服务:好一个“其他”,把除了上述之外的、所有通过网络销售的行为全部包括了进来——最常见的比如代购、微商,就是在微信朋友圈里、直播平台里卖货的行为(微信平台、直播平台等本身并没有交易功能,所以叫做“通过其他网络服务”)。怎么管——和管线下一样管
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第十五条“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简单一句话:从此以后,国家怎么管线下经营者的,就将怎么管线上经营者。
十年前,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第49号令),免除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义务。此种做法被2014年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2014第60号令)认可并得以延续 。
而以上两个《办法》,自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施行之后,自行失效。
有一点例外——其实一点也不例外
是有一些情形不用注册登记,也不需要申领许可——但统统都得交税,all。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但书了部分不需要注册登记的情形,但仍需要办理相关证明并予以公示,更重点的是紧接着的第十一条,统统都得交税:
各大平台的入驻条款反而更加严苛了
第十条里“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不须登记和取得许可,但这句话在出现争议的时候很容易形成坑:
是否是个人销售行为?难以证实。怎么算自产农副产品?怎么算加工过的农副产品?难以界定。为了避免将来掉进这个坑,各大电商平台自己制定的规定比《电子商务法》里的规定还要严苛:
只要带包装的,平台就可以认为不是个人销售行为,平台就可以要求入驻商家提供营业执照;只要不是鲜的,平台就可以认为是加工过的,平台就可以要求入驻商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之类的证书。比如,去个皮啦,脱个壳啦,宰个杀啦,晾个晒啦,发个酵啦……罚款比律师费高
总结一下:
哪些是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需要办理登记的是注册一家公司还是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更合适?需不需要申领相关许可证?怎么申领?
是不是注册成贸易公司就可以解决以上所有问题?
怎么报税?怎么规避和减免?
……
每一家的情况都不一样——还是请个律师吧
版权声明:CosMeDna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www.cosmedna.com/article/249666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