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我国金融行业属于后来居上,导致我国现在的金融市场鱼龙混杂,金融类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非法平台暗箱操作、老师恶意喊单等事件堕入牛毛。因为行业的特殊性,这就导致了在金融案件这一块的法律并不是很健全。
今天律令董晨就给大家讲讲关于投资这一块的法律知识,不管你是刚接触投资的小白还是久经沙场的老手,相信这篇文章都会对你有所帮助的。正所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律令董晨解决过各种投资诈骗案件两百余起,相信接下来的内容会让你收藏至自己的宝库,舍不得分享。
首先,律令董晨为大家讲述一对“双胞胎”的知识——期货&现货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在国内就能操作的投资产品——期货。想必有很多朋友是接触过此类产品的投资,目前在国内只有四个正规的期货交易所:
1、郑州商品交易所(ZCE);
2、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
3、大连商品交易所(DCE);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CFFEX)。
而在这四家交易所旗下总共有407家期货交易公司,其中:普通会员326家,特别会员5家,联系会员76家(该数据来自中国期货协会会员官网,可自行查证)。只要你操作期货期权平台不是属于这407中的任意一家,那么就可以断定,该平台是不合法的。其次,有很多期货公司虽然是合法合规的,但是在吸纳客户入金操作时,都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说到违规行为,那必然是有约束的法则,那他们到底是受什么法的约束呢?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55号令】,已经在2019年第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在此法中,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其中的第七十五条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向客户做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二) 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三) 对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
(四) 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 利用期货投资咨询活动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
(六) 以个人名义收取服务报酬;
(七)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在平时的交易中 ,你一定会遇到了这种情况,有一个老师或者师兄来指导你怎么操作,这其实已经违反了规定,这就是为什么维权时,需要你们保存老师指导操作记录的原因。其次还有一点就是,他们会利用所谓的大行情来临为借口,以分析师的名义诱导你们加金,这其实也是违规的。在《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中也明确的规定,未取得规定资格的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
关于外汇投资安全性解读
目前国内的外汇现货交易平台大多数都是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旗下的会员单位的代理商,他们的经营模式在我前面的一篇文章中有介绍到,在这里还是再重复一下。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外汇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合法的。
看完上面这张图,你是不是就知道了这其中的猫腻,其实所谓的“老师”,都是业务员。诱导投资者进去投资的基本都是大陆代理商所为,他们采用的手法,多为诱导,这也是为什么金融投资被骗,报警立案,警察只会当做诈骗来处理的原因,警察是不可能去香港抓人的。能端掉一个代理商,但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除非是这个会员单位直接被金银业贸易场除名。在这里,我也劝大家一句,如果真的想做投资,可以选择国内合规合法的平台,但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老师,因为他们大多数都是没有正规金融分析师资格证的。
如何判断一个平台是否正规?
文/律令董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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