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宣布将开启2022年度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届时全省将组织开展815批次国抽、2050批次省抽。
为此省局组织召开了视频培训会,省局化妆品监管处、省药品稽查局、省食药检院及各市、县(市、区)监管人员等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对抽检方案进行全面解读,对抽样及核查处置等提出具体规范,对2021年度抽检数据开展深入分析,就高质量实施2022年度工作明确五方面要求:
一是突出“一个靶向”,坚持问题导向,以“有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为靶点,加大对高风险品种和重点场所抽检力度,强化监检结合;
二是突出“两个到位”,监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把风险处置到位,被抽检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把问题整改到位,强化闭环管控;
三是突出“三个专项”,围绕化妆品领域专项整治,实施网销产品、儿童用妆、亚运用妆专项抽检,强化重点整治;
四是突出“四个联动”,强化“多跨协同”的理念,联动开展市县抽检、宣传教育、风险监测、方法研究联动,强化系统合力;
五是突出“一个应用”,依托“浙妆抽检”平台,实现抽检工作在线闭环管理,强化数治能力。
此外,浙江省局表示2022年度监督抽检工作以问题多发品种、场所、近年检出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标示企业主体为重点对象,强化对儿童护肤类、宣称祛痘类、面膜类、祛斑美白类等产品的抽检力度,着力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严惩违法。
2021年,在浙江省第1期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中,便涉及发用类、护肤类、指甲类、香水类、美容修饰类、除臭类等6大类化妆品。
经检验,发现不合格9批次,包括标示为广州市梵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肌娜玻尿酸安瓶补水面贴膜”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示为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霜(金铜色)”“浩鑫染发霜(闷青色)”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对氨基苯酚和间苯二酚成分,以及标示为浙江卡美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轻盈雾面哑光口红”铅、砷含量超标。
儿童护肤、祛痘类和染发膏这几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在此前在国家药监局印发的《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中,重点监测品种就包括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宣称抗皱祛痘类、儿童牙膏等18类产品。
近几年,药监局对于儿童护肤产品的监督管理也已渐趋严格,2022年1月1日,《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已正式实施。从去年6月份开始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药监局开针对儿童化妆品监管发布了一系列举措。
如儿童化妆品的定义、标签要求、配方原则、安全评估要求、生产/经营(含线上)要求、注册备案管理、生产/经营监管、抽检监测等与儿童化妆品相关的各个环节外,药监局强调对标签、非法添加进行重点监管,同时还要注重产品的安全问题,避免误食、误用。
而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年报》中,染发类、洗发护发类、彩妆类、防晒类、宣称祛痘类、面膜类、宣称保湿滋润的一般护肤类、宣称紧致抗皱的一般护肤类、儿童类、祛斑/美白类和爽身粉类等11类化妆品进行抽检,共抽检20245批次产品。
经33家化妆品检验机构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其中19847批次产品符合规定,全国化妆品抽检合格率为98.03%,包括爽身粉类、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9类产品,而不合格率主要集中在染发类、洗发护发类。
可喜的是,从2021年国家监督抽检年报可以看出,自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起,行业风险多发品类的生产正趋于规范。《规范》的实施有利于化妆品监管更加严格、科学,能够有效改善部分化妆品功效虚假、夸大宣称的局面。
东耳观点:2021年是法规元年,2022年《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等化妆品新规陆续实施,条例配套的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正在陆续制定出台,不仅能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甄别化妆品功效,还能促进化妆品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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